在全球經濟格局深度調整、單邊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甚囂塵上的當下,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遭受嚴重沖擊,經貿秩序陷入混亂,不確定性如陰霾般籠罩著世界經濟。值此關鍵節點,《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承載著區域經濟一體化的厚望,亟待實現從 “規模最大” 到 “水平更高” 的跨越,即從 RCEP 1.0 升級至 2.0,在促進區域自由貿易進程中彰顯不可替代的關鍵作用。
RCEP 現狀:紅利初顯,挑戰亦存
自 RCEP 生效實施以來,已釋放出令人矚目的巨大紅利。關稅等中間品貿易成本穩步下降,有力推動中間品貿易規模占比從 2021 年的約 64.5% 攀升至 2023 年的約 66% 。同時,關稅削減促使各成員及部分非成員經濟體的全要素生產率得以提升。
然而,RCEP 的前行之路并非坦途。協調機構的缺失、規則利用率的低下、擴容進程的滯后以及條款升級的遲緩,導致其在面對外部沖擊時,各成員國難以協同作戰,呈現 “各自為政” 的局面,無法形成強大合力。這些挑戰不僅嚴重制約了 RCEP 潛力的充分釋放,更使其面臨 “不進則退” 的嚴峻現實風險。
RCEP2.0:目標明確,意義深遠
RCEP2.0 致力于實現從 “最大自貿區” 向 “高水平最大自貿區” 的華麗轉身,其核心目標涵蓋多個關鍵維度:
RCEP2.0 若能成功實現重大突破,無論是在擴大市場開放、推進擴容升級,還是在完善治理機制、強化約束力等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都將為區域發展注入強大動力,為全球經濟帶來寶貴的確定性,成為世界經濟動蕩中的穩定錨。
打造區域共同大市場:RCEP2.0 的關鍵使命
構建區域內依托
當前,區域內眾多成員經濟結構以出口導向型為主,對歐美市場存在較高依賴,“亞洲生產 — 歐美消費” 的特征顯著。2023 年,RCEP15 個成員國對美出口額占出口總額的比重約為 15%,而區域內部出口額占比已超過 66% 。特別是近兩年來,RCEP 區域內出口貨物中有 45% 以上流向成員市場,較 2020 年大幅提升近 9 個百分點。鑒于美國市場準入門檻日益提高,構建 RCEP 共同大市場已成為區域內各成員應對外部挑戰的重要依托。尤其隨著中國經濟的轉型升級,RCEP 具備充分條件建立以中國大市場為核心的區域共同大市場,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強大的市場支撐。
深化中國 — 東盟經貿合作
過去十年間(2014 年至 2024 年),中國與東盟貿易額實現翻倍增長,94% 左右的商品實現 “零關稅”。在投資領域,截至 2024 年 7 月,雙方累計雙向投資超過 4000 億美元,產業布局廣泛覆蓋制造、能源、物流、房地產、信息技術等多個領域,構建起穩定的雙向投資通道。這不僅為 RCEP2.0 推動區域資本流動便利化和投資負面清單協調等機制升級奠定了堅實基礎,而且未來推動 RCEP 與中國 — 東盟自貿區 3.0 版的深度融合發展,將為 RCEP2.0 升級注入源源不斷的動力。
發揮中日韓 “領頭羊” 作用
2024 年,中日韓經濟規模高達 24.64 萬億美元,占 RCEP 區域的 80.43% ,在區域經濟格局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面對 “逆全球化” 浪潮的沖擊,中日韓唯有深化合作、提升制度協同性、構建柔性產業鏈,才能有效抵御風險,穩定自身經濟增長。在全球經濟重心向亞洲轉移的大背景下,即便 CPTPP 和歐盟市場實現某種程度的結合,也難以充分應對復雜多變的外部挑戰。因此,立足 RCEP,充分發揮其平臺優勢,盡快達成高水平的中日韓自貿協定,成為推動 RCEP2.0 升級的關鍵舉措。
推動跨區域合作
在全球經濟格局深度調整的進程中,歐亞經濟的重要性日益凸顯。RCEP 與海合會在資源稟賦和市場結構方面具有高度互補性。推動二者聯接,有望構建 “海合會資源 + 中國市場與技術 + 東盟制造” 的歐亞經濟大循環。近年來,三方經貿關系融合加速,2019 年至 2024 年,中國 — 東盟、中國 — 海合會、東盟 — 海合會貿易年均增速分別達 10%、7%、6% ,均遠超全球貿易平均增速。依托 RCEP 包容性規則,率先在數字貿易、綠色發展、基礎設施聯通、糧食能源安全、科技創新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將為 RCEP2.0 升級注入全新活力。
完善治理機制:提升 RCEP2.0 約束性
加速開放承諾落實與條款升級
當前,RCEP 框架下部分規則的實際執行情況與預期存在差距。以關稅為例,2024 年中國與東盟在 RCEP 框架下的 “零關稅” 比例僅約 68%,遠低于中國 — 東盟自貿區框架下 94% 的水平,導致 RCEP 規則利用率偏低。此外,現有原產地累積原則難以適應產業鏈供應鏈快速調整重組的現實需求。鑒于此,建議加速貨物貿易 “零關稅” 的全面適用,擴大 “零關稅” 覆蓋范圍,尤其是中日韓等經濟體應爭取率先提前全面落實 “零關稅” 承諾;充分釋放 “原產地累積規則” 的政策效應,推動區域內產業鏈供應鏈多元化布局;進一步促進貿易便利化,加強區域內標準對接。同時,積極對標高標準經貿規則,加快納入深度一體化議題,提升 RCEP 規則的先進性和適應性。
推動成員擴容破冰
中國香港作為國際領先的自由貿易港和全球金融中心,與 RCEP 成員經濟聯系緊密,經濟功能互補性強。數據顯示,香港約 70% 的貨物貿易和 48% 的服務貿易發生在 RCEP 區域。自提交 RCEP 準入申請已過去三年有余,盡快吸納香港加入,不僅有助于提升 RCEP2.0 的自由貿易水平,還將為區域金融穩定增添重要力量。此外,吸納智利加入 RCEP,將實現跨區域自由貿易網絡的新突破,進一步拓展 RCEP 的國際影響力和合作空間。
強化治理體系約束性
目前,RCEP 治理機制在決策程序、監督執行以及爭端解決等方面存在諸多有待改進之處。例如,秘書處尚未正式設立,各成員在實施 RCEP 政策時協調性不足;爭端解決機制尚未有效運行;條款約束性亟待增強。為解決這些問題,應加快設立獨立的 RCEP 秘書處并推動其實質性運作,在重大治理事項上實現突破;建立健全動態監測與評估機制,增強 RCEP 實施的約束性,確保各成員切實履行協定;加強各成員之間的政策協調,提高 RCEP 條款的利用效率,形成可約束、可治理的 RCEP 治理體系。
RCEP 從 1.0 升級到 2.0 是順應全球經濟發展趨勢、應對外部挑戰的必然選擇。通過明確升級目標、打造區域共同大市場、完善治理機制等一系列舉措,RCEP 有望在區域經濟一體化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為成員國乃至全球經濟發展創造更多機遇、注入更多確定性。各成員國應秉持合作共贏的理念,凝聚共識,攜手推動 RCEP2.0 的順利升級,共同開創區域經濟繁榮發展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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