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8 月,國際航運圈突發一則重要公告:德國船東 Oltmann D GmbH & Co KG 宣布,此前突發火災的 “STRATFORD” 輪(IMO9305491,部分船公司稱 “SEAMAX STRATFORD”)正式進入共同海損程序。隨后,東方海外、Gold Star Line 等多家共艙船公司陸續向客戶發送通知,這一事件迅速牽動中、印航線貨主及物流企業的神經。
時間線顯示,此次事件的起點可追溯至 7 月 28 日。當時,滿載中國貨物的 “STRATFORD” 輪正執行中國至印度的 China India Express 航線,在南沙永暑礁西北約 190 海里海域突發集裝箱火災。該輪懸掛利比里亞船旗,船長 334 米、船寬 42.8 米,運力達 8533 TEU,事發時由東方海外承租,服務于天津、大連、上海、廈門、蛇口至印度 Nhava Sheva、Pipava 等港口的航線,達飛、中遠、ZIM、PIL 等多家船公司通過共艙參與此航線(航線代碼分別為 CIX、CIX3、CI3)。
火災發生后,船東為保障船舶、船員及貨物安全,雇傭商業消防拖船滅火,產生了額外的緊急處置成本。德國當地時間 8 月 11 日,船東正式宣布共同海損,并指定德國 Groninger Welker Janssen 公司(地址:Teerhof 40, 28199 Bremen)作為理賠理算方。目前,“STRATFORD” 輪已重新啟航,正接近越南云峰港錨地,準備接受進一步檢查與處理。
根據國際海運慣例及文件中對共同海損的定義,其核心是 “為避免船舶與貨物的共同危險,有意且合理地作出特殊犧牲或支付特殊費用”,具體分為 “犧牲” 與 “費用” 兩類:
這也就意味著,此次事件中,所有貨主需按貨物價值比例分攤上述額外成本。按照流程,貨主需向理算方提供共同海損保證金,否則可能影響貨物提取;貨代企業若墊付保證金,有權向委托人追償。Gold Star Line 在給客戶的通知中也明確提到,需配合理算方收取保證金,后續將同步更多操作細則。
此次共同海損并非單一船公司事件。由于 “STRATFORD” 輪涉及達飛、中遠、東方海外等 7 家共艙船公司,覆蓋國內多港口至印度的核心航線,大量通過這些船公司配載此航次的出口企業將直接受影響 —— 不僅要承擔額外的分攤費用,還可能因理算流程(通常需 6 個月至 1 年)面臨貨物交付延遲,進而推高倉儲、滯港等衍生成本。
對貨主而言,當前最關鍵的是做好三項應對:
此次 “STRATFORD” 輪事件,再次暴露了國際海運的風險不確定性。對物流行業而言,需進一步加強航線風險預警;對貨主來說,選擇有實力的船公司、投保足額運輸險,將成為應對此類突發情況的重要保障。后續船舶維修進度、理算細則等動態,仍需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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